有关民间借贷行为的法律知识0
发布时间:2021-01-07 16:31: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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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压铸模厂家
(1) 利息《合同法》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,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。”同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《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》的有关规定:“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,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4倍(包含利率本数)。”本条同时规定:“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,视为不支付利息。”如果公民之间的借款没有约定利息,贷款方就无权收取利息。
(2) 借款期限《合同法》第六十二条规定:“履行期限不明确的,债务人可以随时履行,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要求履行,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履行时间,”所以,如果公民之间的借贷没有约定还款日期,借款方可以随时还款,贷款方也可以随时要求还款。
(3) 诉讼时效《民法通则》对借款纠纷规定了2年的诉讼时效,但这里所指的2年并不是简单地从借款日起计算,而是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起计算。《民法通则》第一百四十一条规定:“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,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,从中断时起,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。”是否已超过诉讼时效还应视具体情况而定。